事项名称 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实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关 立博官网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暂不支持物流快递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二)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是否符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冷水滩河东、上岭桥镇、曲河、岚角山、蔡市、马坪、珊瑚:冷水滩区梅湾路7号一楼规划一、二室 经开区、仁湾镇:经开区总部经济大厦1312室 零陵区中心城区、石山脚街道、接履桥街道、菱角塘镇:萍洲中路政务中心六楼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冷水滩河东及上岭桥镇、曲河、岚角山:0746-8368709;冷水滩河西及蔡市、马坪、珊瑚:0746-8368795;经开区及仁湾镇:0746-8360872;零陵区中心城区及石山脚街道、接履桥街道、菱角塘镇:0746-6660567 监督电话 0746-852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