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宗教教职人员离职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关 立博官网民宗委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4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跨县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686号)第三十七条 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经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第九条 宗教教职人员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应当按照任职备案程序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办理注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情况的说明; (二)该场所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的书面意见; (三)拟离任人员离任财务审查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销备案: (一)未经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同意的; (二)未经该场所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的; (三)未办理离任财务审查的。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经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同意; 2.经该场所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 3.已办理离任财务审查。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立博官网逸云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5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