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序实施,现代农机合作社稳定发展,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但仍然存在农机化基础设施薄弱,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滞后,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供给不足等问题。《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市发展实际,针对深层次的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就补齐农业机械化短板、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了务实管用措施,对于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起草依据
1、《国务院立博app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立博app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2号)
(二)起草修改过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立博app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2号)文件精神,经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就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行了研究讨论,并起草了《立博app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初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8月10日文件初稿完成后,我局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根据讨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情况
8月26日,我局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分别送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科所、永州银保监分局等18个市直单位和14个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征求意见。截至9月16日,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永州银保监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冷水滩区等7个相关单位、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了10条修改意见,我们对其合理部分进行了吸收和采纳,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科所、市卫生健康委、零陵区、江永县、道县、江华县、蓝山县、双牌县、宁远县、新田县、祁阳县、东安县、经开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等25个相关单位、县区(管理区、经开区)未提出修改意见。9月16日,我们在充分吸纳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后,形成了《若干措施(代拟稿)》,向市政府办呈报,申请发文。9月29日,市司法局对《若干措施(代拟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12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此文件。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11条。主要包括明确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规范实施农机补贴政策、加速推进水稻油菜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大力推进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持续深化“农机三减量”行动、切实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着力培养农机实用型人才、补齐农机作业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机科研和成果转化和规划、强化农机安全生产与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强化工作落实。
四、政策特点
一是全力推动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我市丘陵山区面积大、范围广,农机农技推广难度较大。近年来,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特别是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稳步提升,但是仍然存在基础设施薄弱、农机化水平提升缓慢、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全力推进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稳步提升,在原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探索提升我市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的措施,包括提升丘陵山区经济作物、林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开展办点示范和宜机化改造,因地制宜引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等措施。
二是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在支持现代农机合作社和示范社建设基础上,加大力度培育一批为周边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产品销售对接等服务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切实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三是大力开展农机作业补贴。水稻机插(机抛)、土地深翻耕等机械化作业,能提升粮食产能、保护耕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但增加作业环节和设备投入,农民往往因为“怕麻烦”、经济效益不高而不愿意接受,推广难度较大。为实现农业生产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升,推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探索开展农机作业补贴。
四是明确了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十三五”收官在即,“十四五”新篇待启,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市出台《若干措施》,明确了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大力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培育发展主体,切实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