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开展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是推动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保障,因此,每年市县两级政府都必须对国务院、省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承接落实,并要求相关单位做好承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文件起草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立博app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21〕12号)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征求部门意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承接落实的函,要求市直相关单位对《湖南省人民政府立博app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21〕12号)文件中的调整事项提出承接落实意见,共涉及9个市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政府办(金融办),以上单位均反馈了意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审核,同时汇总市本级需发文相应调整的事项。
(二)起草文件初稿。根据汇总各单位需相应调整的事项,草拟《立博官网人民政府立博app承接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调整一批行政权力的通知(代拟稿)》,并由局机关法规部门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合法性存疑情况,无阻碍市场竞争或形成行政性垄断情况,符合发文要求。
(三)进行修改完善。经市司法局审定,此文件无合法性或公平性存疑问题,并在审核结果书中对附表信息法律依据、事项名称、权力变更方式、试点县等细节做出更加具体化的要求。起草部门根据司法审核意见对新增权力事项进行了修改完善,具体列明法律来源章节条款;对涉及水域事项名称进行了本地化修改;对权力变更方式中的权力下放做了更为具体的区分,分别是直接下放、委托下放;明确省级权力下放试点县为蓝山县。
(四)提请会议审议。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对文稿进行了集体审议,原则通过。
四、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的主要内容为承接落实省政府今年新增、取消和下放的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涉及市本级的事项均需新增9项、其中包括承接省级下放24项,文件列明事项的名称、类别、实施主体和对应承接部门,同时要求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增的事项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填报实施清单、优化事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并按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