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2015-01063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立博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生态环境 |
统一登记号: | YZCR-2015-00024 | 信息时效性: | 失效 | 文号 : | 永政函〔2015〕232号 |
YZCR-2015-00024
永政函〔2015〕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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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博app禁止在宋家洲大坝上游水域从事网箱养殖的通告
为保护宋家洲大坝行洪安全和湘江水域生态环境,保障全市居民饮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3〕68号)要求,现就禁止在宋家洲大坝上游水域从事网箱养殖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在宋家洲大坝上游水域从事网箱、栏网养殖。
二、宋家洲大坝上游水域现有的网箱、栏网等养殖设施,必须在2015年12月30日前全部由养殖户自行拆除(含处理水产品),并向所管辖的街道、乡镇政府如实登记拆除的网箱、栏网等养殖设施及其处理去向。
三、凡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网箱、栏网等非法养殖设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告发布后,仍在该区域内进行非法网箱养殖的,所发生的养殖业经济损失均由养殖者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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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