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记者 彭丽霞)3月31日下午,立博官网召开2022年市委一号文件解读新闻发布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慧云,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杨祝学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问:我们注意到今年的市委一号文件将“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放在了首位,我想请问下,我市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情况怎么样?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吃饭问题上不能得健忘症,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越是有粮食吃,越要想到没粮食的时候”“如果在吃饭问题上被‘卡脖子’,就会一剑封喉”。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句句箴言,字字深重。
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全力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有效供给。2021年,我市粮食生产创近三年来新高,播种面积达726.52万亩、总产量达302.93万吨;全年出栏生猪779.1万头、年末生猪存栏559.62万头,生猪出栏、存栏、能繁母猪存栏、外调等各项指标均继续居全省第一;出口蔬菜56万吨,货值67.2亿元,分别占同期全省出口蔬菜总量和出口值的94.5%、96.1%。其中,供港蔬菜的总量和货值,分别占全省的97.7%、97.9%。
由此可见,我市粮食、生猪和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不仅能充分满足全市人民需要,还有大量可供外调。今年各项农业生产依然稳定向好。目前,正在全力抓早稻生产,实施蔬菜出口百亿工程。特别是针对我市水稻机械化率偏低的状况,通过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加大适合丘陵山区的先进农机具引进推广力度,加大农机合作社扶持力度,实施农机合作社空白乡镇破零行动,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农机“下田难”、合作社和大户“租田难”的问题。力争我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以上,水稻机插机抛率达到50%以上。
问:《国务院立博app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曾指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对于今年市委一号文件中提出的“持续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我市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优势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具体举措。
一是推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市里成立了蔬菜出口“百亿工程”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印发一系列工作方案,对全年蔬菜产业发展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并要求各县市区实行专班专抓,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强化保障,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
二是集中精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通道建设。年内新增认定基地、加工企业25个以上,稳定认定基地200个左右;对现有认定基地提质改造达到80%以上。支持永州配送中心建设检验检测中心或者引进第三方检测机构,提升供粤港澳大湾区的农产品检测能力。抓好“圳品”认定工作。
三是引进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打造本土标杆企业,继续实施产业链企业“培优倍增”计划,以七大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做大本地龙头企业。2022年力争新认定省级龙头企业10家以上。培育交易额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1个、过10亿元的2个、过5亿元的1个、过1亿元的6个。
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定量监测和食品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创新监管手段,开展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第二代“身份证”试点和信用评价试点,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湖南应用系统;推进农安县创建和网格化管理。
五是加强农业品牌宣传推介。继续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专业农博会和节庆产销对接活动,统一“永州之野”农产品系列包装,在各大宾馆、酒店、餐馆、旅游景点张贴摆放宣传永州的农副产品宣传册,在重点区域建设“永州之野”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打造“永州之野”直播平台,持续办好柑橘、蔬菜等专题节会展会,开展永州人食用永州农产品活动,提升“永州之野”“湘江源”公用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大对茶叶品牌的整合、宣传和推介,着力打造永州茶叶公共平台。
问:今年的市委一号文件提到了要“着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出“2022年全市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薄弱村全面消除”的目标,想请问一下,在发展集体经济方面,我市有什么实招、新招?
答:作为全省农村经济欠发达市州,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等,都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抓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朱洪武书记提出,要按照“抓两头、促中间”思路,深入开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百村示范、千村提升”工程和“消薄攻坚”行动,助力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市里拟以市委办、市政府办的名义出台《立博app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预计将于近期印发。文件中提出了“盘活资产经济、培强产业经济、做活服务经济、开发融合经济、探索“飞地”经济、巩固脱贫村集体经济”6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途径,提出了“加大财政支持、优化金融服务、落实用地和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参与项目建设、强化人才支撑”5条具体的扶持措施,特别是支持项目建设这条扶持措施力度大,提出农村的一般的小型项目,除中央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有明确规定的支农项目外,单个投资额在200万以下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作为采购人,依规依程序组织实施,优先考虑具备专业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到2024年,我市2932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达到60%,30万元以上的达到10%,100万元以上的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增1个,推进我市村集体经济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