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博官网,立博app

_立博官网,立博app

立博官网,立博app

立博app印发《新田县2017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7-08-14 13:42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新办〔201731号

 

 

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立博app印发《新田县2017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市驻新各单位:

    《新田县2017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

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新田县委办公室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新田县2017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认真做好我县2017年招生考试工作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立博app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立博app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立博app加快立博官网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若干意见》(永办发〔2014〕27号)和2017年立博官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永教发20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2017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刘安平、刘大兵

  长:刘高庆

副组长:王丽萍、余勇、章龙飞、陈国震、陈实现、陈宇、 骆辉平

  员:基教股、职成办、体卫艺股、纪监室等股室负责人、全县中小学校长

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教育局基教股周朝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招生考试的日常工作

二、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立博app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立博app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确保全县中小学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分布状况、生育水平和城镇化进程相适应按照小学就近走读上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初中相对集中,原则上每个镇设置1所初中学校的要求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农村初级中学布局应综合考虑交通条件、生源情况、办学效益等因素各乡镇小学布局应在设置1所中心小学的基础上,在一些大中型农村新型社区布局一定数量的村小或教学点恢复边远山村交通不便的村小和教学点,防止贫困学生辍学针对部分学校班额过大、教学资源紧张而部分学校生源严重不足、资源闲置的实际,决定撤并莲花中学和莲花中心小学在现莲花中心校校址设立九年一贯制的莲花学校。

经县教育局与龙泉镇政府调研决定适当调整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并严格划片招生,明确原划片方案中归属不明片区的招生学校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1.公办小学招生  

1)基本原则乡镇小学: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城区小学:计划控制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  

2)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或出生证明登记日期为准,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放宽至201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属片区内免试就近入学

3)城区小学城区小学包括龙泉一小、龙泉二小、龙泉三小、龙泉四小、龙泉五小、双碧小学、田家学校、思源实验学校各学校按划定的片区招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①城区居民子女②城区内购置房产的居住户子女;③进城定居、务工或经商随迁子女根据区域教育规划布局、学校现有学位情况、学校及周边未来发展规划、历史沿革、办学规模、周边生源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县城学校划片招收范围调整为:

龙泉一小(含龙泉二小):新华南路起点(原百货大楼)沿新华南路至滨河东路路口(五乡圩桥)再沿滨河东路至县水利局,再沿新华西路至新华南路起点(原百货大楼)所围区域内的县属、镇属各单位和居民以及相关规定属于该校招生的区域。

龙泉三小:西门桥经新华西路、新华东路、城北加油站沿旧新桂公路至环城公路交界以北旧新桂公路与环城公路交界处沿环城公路至日西河大桥以西南;西门桥沿日西河至日西河大桥以东新华书店沿新华南路至新华南路135号(原龙泉镇政府)以东的县属、镇属各单位和居民以及相关规定属于该校招生范围的区域龙泉镇田家岭网格、胜利网格、民主网格、瑶塘窝网格、蛟龙塘村、扒田丘网格均属该校招生区域

   龙泉四小:日西河以西双胜河以北,双碧街以东迎宾路、龙泉路以南的县属、镇属各单位和居民,以及相关规定属于该校招生范围的区域

   龙泉五小:以晓日路(城东派出所对面)为界新华东路以南、晓日路以东、南门桥沿先云路以东的县属、镇属各单位和居民龙泉镇大湾村、潭田村、挂兰村、青山脚自然村、蚂蝗洞网格、过肥田村、龙脉塘村、小岗村、上车村、大历县村、源头村、鱼池头村、观音坪网格、榨上网格、洞源村均属该校招生区域,以及相关规定属于该校招生范围的区域

双碧小学:南门桥沿先云路至新嘉公路以西、南门桥沿新华南路至五乡圩桥以西南、五乡圩桥沿滨河西路至双胜河以西、沿双胜河至秀峰街交汇处以南的县属、镇属各单位和居民龙泉镇欧家塘网格、东门桥网格、陶宝网格、三里亭网格、五乡圩网格、土珠山网格、木山塘网格均属于该校招生区域,以及相关规定属于该校招生范围的区域

田家学校:双碧街以西的所有居民区(含南北工业园)龙泉镇田家村、下村、鱼游村、兴泉村、李子源网格、坪头岭网格、石甑源村、琶塘网格、龙兴村、秀富里村、马步岭村、盘家坝村、团圆居委会均属于该校招生区域

思源实验学校:西门桥沿日西河至日西河大桥以西日西河大桥沿新田大道至双碧街交汇处以南;龙泉路与双碧街交汇处沿双碧街至新田大道以东西门桥沿迎宾路、龙泉路与双碧街交汇处以北以及相关规定属于该校招生范围的区域。

以上划片招生区域调整从2017年下期起始年级开始执行非起始年级学生仍在现所在学校就读,不作调整

4)巩固“普九”成果严格遵行《义务教育法》规定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入学,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或免学手续,确保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达100%严格执行年龄规定,不招收年龄没有达到最低要求的儿童入学

5)城区学校原则上不接受本城区内其他学校的转学生  

2.公办初中招生  

1)乡镇公办初中学校按照乡镇区划改革前的招生区域免试招收初一新生

2)城区公办初中学校计划招生3300人云梯学校择优招收220人(全县前220名学生),瑞华实验学校计划招收1200人思源实验学校计划招收350人,二中初中部计划招收650人城东中学计划招收760人,田家学校计划招收120人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区划改革前原龙泉镇所辖村、社区的学生。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中含面向全县各小学择优招生1200名,其中云梯学校招收前220名瑞华实验学校招收580名,思源实验学校招收200名,二中初中部招收200名二中初中部招收体艺特长生55人。体艺特长生纳入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体艺特长生招生方案进行单独招生。德恒实验学校初中部面向全市招生

思源学校六年级学生除考入云梯学校的外全部在思源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

3)公办初中学校就近入学区域划定

瑞华实验学校、思源实验学校:西门桥沿日西河至日西河大桥以西日西河大桥沿新田大道至双碧街交汇处以南;西门桥沿迎宾路与秀峰街交汇处以北迎宾路与秀峰街交汇处沿秀峰街至新嘉大道以西;新嘉大道至双碧街交汇以北新嘉大道与双碧街交汇处沿双碧街至新田大道以东所围区域以及相关规定属于该校招生范围的区域。

二中初中部:从五乡圩桥沿新华南路至南门桥以南从南门桥沿先云路至新嘉公路以西;五乡圩桥沿滨河西路至西门桥以西西门桥沿迎宾路至秀峰街以南;迎宾路与秀峰街交汇处沿秀峰街至新嘉大道以东的县属、镇属各单位和居民以及双碧小学毕业生

城东中学:日西河大桥沿日西河至五乡圩大桥以东、五乡圩大桥沿新华南路至南门桥以东、南门桥沿先云路至新嘉公路交汇处以东的所有单位和居民

田家学校: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及双碧街以西的所有居民区(含南北工业园)学生龙泉镇田家村、下村、鱼游村、兴泉村、李子源网格、坪头岭网格、石甑源村、琶塘网格、龙兴村、秀富里村、凤凰网格、大桥头网格、马步岭村、盘家坝村、团圆居委会均属于该校招生区域

以上划片招生区域调整从2017年下期起始年级开始执行非起始年级学生仍在现所在学校就读,不作调整

   4)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5)各初中学校必须遵循《义务教育法》规定确保招生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100%升学。  

6)流动人口子女、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学生等入学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招生顺序

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未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全部接纳。若学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总量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超出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就近分配学位。
  第一类:父母房产(如果是多人持有产权份额其父母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学生户籍均在学区内
  第二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本人且学生户籍在学区内;
  第三类:(外)祖父母房产、户籍均在学区内学生户籍报生在(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学生父母无房产
  第四类:学区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学生户籍不在学区内;
  第五类:学生父母无房产但租住在学区内的廉租房等公房内且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在学区内;
  第六类:能提供用工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能提供本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七类:其他情况户籍在学区内的学生,根据学区划片由县教育局基教股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转户人员子女按我县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执行。

4.报名及须提交的资料

1)小学1年级及7年级适龄学生家长(监护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于8月15日前到所在片区内学校报名登记(瑞华、思源所在区域小学就近入学新生在思源实验学校报名初中就近入学新生在瑞华实验学校报名)。各学校必须在8月28日前向片区内每一个适龄儿童及其家长(监护人)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家长按类别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①在划片范围内有房产的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家庭出示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银行按揭合同或县房产局已购房证明)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发票付款时间须在2017年8月25日前。

②廉租房等公房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租房证明(2016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缴纳水电等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17年1-6月)
  ③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证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以前。
  ④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等用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以前。
  ⑤企业股权人、高层次人才、军人(含武警)、烈士等人员子女须分别提供:户口簿、企业投资证明、高层次人才证明、部队证明、父(母)亲军官证、烈士证等材料
   ⑥城区拆迁户子女须提供:户口簿、拆迁证明材料这类人员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也可在安置地就近入学
  另外,小学新生入学还须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证明年龄符合就读要求

(二)高中招生  

1.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批2017年我县高中阶段计划招生4136人其中新田一中招生1000人、新田二中招生1200人(均含体艺专业考生),德恒实验学校招生400人初中起点定向师范生49人,新田县职业中专招生1200人(含职高对口班300人)其他经市教育局批准进入我县招生的职业类学校招生281人。  

2.招生方式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2017年全县普通高中实施多样性、自主性、计划性、公正性的招生办法  

1)特长生特长生是指经县教育局按比例认定在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有特长的初中毕业生。新田一中计划内招收特长生100人其中体育特长班50人,艺术特长班 50人;新田二中计划内招收特长生120人其中体育特长班60人,艺术特长班60人一中特长生录取成绩为招生学校普通考生最低录取成绩的70%,且语、数、英三科成绩不低于卷面分的50%二中特长生录取成绩为招生学校普通考生最低录取成绩的70%,且语、数、英三科成绩不低于卷面分的40%特长生必须在特长班就读。

2)指标生省、市普通高中学校将招收计划生40%指标直接分配到属地初中学校按照教育精准扶贫的要求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拿出“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的10-15%用于招收成绩优异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指标到校生必须在毕业学校实际就读两年以上且生物、地理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具备录取资格。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被滚动划入招生计划。各地以初中学校具备指标生资格的学生数为基数向所有初中分配指标生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是:某中学初中毕业生总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总数/所有公办初中毕业生总数)②某中学初中毕业生总数×(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总数/所有公办初中毕业生总数)。当分配到某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数不足1时不下达指标

3)常规录取办法  

①录取依据以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依据。  

②录取对象凡未被指标生、特长生等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均可参加常规录取  

③录取方式总原则是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成绩均须达标。录取时各学校按学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完成招生计划。当出现多个录取对象学业成绩等级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低是否优惠对象顺序进行甄别录取。  

4)招生优惠对象

根据2017年立博官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永教发〔2017〕2号)文件精神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优惠加分项目为:①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20分②少数民族考生聚居乡的10分散居的加5分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加10分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研究性学习获省一等奖加10分,省二等奖加5分市一等奖加5分(集体项目获奖加分对象为作品主要完成者,且加分不超过三人)考生有以上多项优惠加分的不累计加分,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

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必须严格履行程序4月30日前考生要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学校学校在5月20日前统一交到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把关,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初中学校必须将审核反馈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时在校内张榜公示,没有公示的考生不予认可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优惠加分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处分。

5)志愿填报要求  

所有2017年有意到新田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填报志愿填写《2017年新田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方可参加新田县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和选择意向,从2所普通高中学校选择1所填报志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志愿填报工作,由主管初中副校长负责初三班主任具体落实。学生填报志愿前主管初中副校长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宣传招生政策及相关要求宣讲招生学校类别、志愿填报要求、志愿填报方法等。学生志愿由各学校组织学生按规定进行填写并经学生本人确认后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学校或教师强迫或误导考生报考指定学校严禁学校和教师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不得因学生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或老师的要求而干扰其在校学习,学校也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或预录协议各学校必须告诫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凡因未填报志愿或未按要求填报志愿而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德恒实验学校不受志愿填报限制。 

6)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①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须按计划填好《普通高中录取审批表》经学校、县教育局基教股等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按下达的学籍号注册县教育局基教股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招生或超计划招生都不能注册学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负责

②学生通过招生录取、报到、注册后即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学校在建立学籍档案和学生成长手册的同时要将学生基本信息和在校各类评价信息全部进入全省电子化管理平台,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③按省教育厅要求,9月30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新生注册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审核时不予注册  

④学生在校期间转学、休学、复学、升级、留级、跳级、退学等要严格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先办理纸质文档审批手续,再进行学籍电子档案异动处理  

⑤学生转学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接受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生,不得组织插班考试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接受一般普通高中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受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各类技校在籍学生转学过程中有任意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将无法完成学籍的转移直接影响高中学生参加各类考试与升学。为维护教育公平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注册学籍后学校间不得接受学生转学。  

三、招生要求与纪律  

(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不得超过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接纳已被正式录取到其它学校的学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三)严格控制大班额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高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5人  

(四)严禁小学和初中学校接待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招生宣传严禁小学和初中学校接受招生学校宴请,收取招生学校钱物严禁在职教职工参与县外学校(包括职校)的有偿招生活动;严禁任何学校(个人)和培训机构为县外学校提供生源信息和组织招生考试严禁公办初中学校招收择校生。  

(五)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必须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批备案后方能向媒体或社会公布严禁招生学校虚假宣传和诋毁其他学校。  

(六)严禁初中毕业学校干涉考生及家长自主填报志愿不得有强迫、限制、诱导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的行为;严禁初中学校歪曲事实故意降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第。  

(七)严禁招生学校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在自主招生、特长生、特招生等重点环节徇私舞弊违规录取。  

(八)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物价局审批文件收取学费坚决查处违规、变相收费行为。  

(九)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

四、违规处理办法  

(一)明确责任主体在招生工作中各学校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招生工作负总责县教育局将对违规招生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学校实行责任追究,将处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比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经举证查实违反“招生要求”按以下办法处理:  

1.公办学校违反招生政策一经查实,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的荣誉称号、绩效考核降等,核减或取消省级、市级、县级“三好”学生、“优干”指标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等处分。  

2.民办学校违反招生政策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核减或取消省级、市级、县级“三好”学生、“优干”指标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等处分,对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招生中出现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县教育局成立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监察室:4714990基教股:4783663,职成股:4723042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属县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招生方案为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_立博官网,立博app

立博官网,立博app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立博app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立博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立博官网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立博官网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立博官网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